关于印发《落实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工作方案(2010年度)》的通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 时间:2010年09月02日

冀工信消费〔2010〕321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厅研究制定了《落实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工作方案(2010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孙晓东   联系电话:0311—87908717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落实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工作方案
(2010年度)

    《河北省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振兴规划》)和《河北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目标(2009—2015年)》印发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医药产业得到了稳步发展。2009年,全行业规模以上178家医药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70.72亿元,同比增长8.63%,居全国第十位;完成工业增加值112.77亿元,同比增长9.3%;实现利税60.49亿元,同比增长5.39%,其中利润44.35亿元,同比增长3.5%;出口创汇8.69亿美元,居全国第四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3亿元,同比增长68.4%,增幅超过全省工业平均水平28.1个百分点。生产化学药品原药42.3万吨,同比下降18.79%;中成药4.1万吨,增长14.54%,其中维生素B12、维生素C、咖啡因、青霉素工业盐产量分别为9.62吨、4.05万吨、0.46万吨、1.67万吨,分别占全国产量的81.72%、56.23%、34.23%、58.75%,均居全国第一位。为进一步落实好《振兴规划》,确保医药产业各项发展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65亿元,增长25%,力争达到490亿元,工业增加值突破150亿元。
    重点企业发展目标:石药集团销售收入达到125亿元,增长18%;华药集团达到80亿元,增长38%;神威药业达到30亿元,增长48%;河北以岭药业达到22亿元,增长37%;石家庄四药集团15亿元,增长41%。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抓好医药产业项目建设
    围绕《振兴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快项目建设步伐。重点抓好纳入国家和省产业振兴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等106个项目的实施,对产业项目要给予全程跟踪,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按期投产达产,力争年内华药集团新型头孢项目等46个项目按期竣工投产;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和开工建设一批新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35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快22个续建项目建设进度(详见附表)。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责,对重点医药项目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和优质服务。
    (二)着力加快医药产业园区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10〕90号),围绕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药品、生物制药、现代中药、中药饮片加工,营养保健品、中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促进产业聚集。倾力建设石家庄高端医药产业园,开展园区建设前期工作,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土地指标,搞好建设方案的编制与论证。对石药工业园、华药工业园、以岭生物医药产业园、神威药业现代中药园、保定安国中药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予以重点扶持。指导园区编制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各项政策,鼓励各优势医药产业园区申请省级工业聚集区。各园区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公司入住。
    (三)积极推进医药产业技术创新
    继续支持华药集团、石药集团、以岭药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邯郸制药、太阳石(唐山)药业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华药集团微生物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提升水平和能力,支持神威药业、石家庄四药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真完成好华药集团、石药集团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华药集团、石药集团、以岭药业中药、生物制药及药物新制剂等公共服务研发平台;石药集团丁苯酞技术升级,开发新型高端制剂;石药集团、以岭药业中药新药和生物制药高端制剂技术攻关;华药集团、石药集团、以岭药业、石家庄东方药业、华北煤炭医学院等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等新品种研发等16项课题。以河北以岭院士工作站,华药集团、石药集团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抗生素(石药集团)、维生素(华药集团)国家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依托,整合资源,加快开发和引进步伐,形成完整的生物医药产业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试孵化--规模生产-营销物流”的现代生物医药创新体系。
    加快以岭药业养正消积胶囊、河北常山生化药业那曲肝素钙注射液(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河北中唐医药芪丹通络颗粒等国家级新产品开发步伐。着力培育新型抗生素、维生素、现代中药、创新药物和特色非专利药等产业发展,加快治疗性抗体制备、酶法半合成、生物医学工程制品、制剂新品种、医疗器械等技术研发,2010年医药行业实施省级以上新产品开发项目56项,完成开发11项,力争达到70项。
    (四)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冀发[2009]78号)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逐步在我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到2011年,在全省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09]472号)精神,指导医药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做好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工作,积极支持中标企业按购销合同做好生产准备,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水、电、汽和原辅料供应问题,保证中标企业按要求生产基本药物,确保供应。
    加强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突出解决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年生产的基本药物供应问题。抓紧修订完善《河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制定《河北省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开展对医药储备单位年度审计,研究制定2010年度河北省医药储备计划,组织医药储备单位尽快收储,做到不缺货,不断档。
    (五)努力加大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力度
    积极推行《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标准宣贯,大力开展ISO14001认证及EHS(环境、健康、安全)认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全过程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推广和应用一批环保先进技术,淘汰一批落后工艺设备等,确保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排放限制。支持医药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
    (六)积极推进医药产业“两化融合”
    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两化融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消费[2009]508号)精神,积极推进医药产业两化融合步伐,重点提升关键、核心医疗器械的数字化水平;搭建基于信息技术的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创新平台。建立基于信息技术的新药研发与试药系统,加快新药研发进程。加快医药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实施,提高医药企业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推广应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发酵罐、生产工艺的计算机控制,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的检测、控制水平。重点抓好华药集团、石药集团、以岭药业、神威药业、石家庄四药、太阳石(唐山)药业、药都制药等7个企业“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工程,通过实施示范工程,树立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引导医药企业主动加强与信息服务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广医药企业与信息服务企业对接、合作的成功经验。
    (七)认真开展医药产业企业对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8号)精神,在创新理念、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工艺保障、产品标准、节能减排、经营机制、规模水平、人力资源等各个环节,与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全面比较,找出差距和原因,制定跟进和赶超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实现持续改进、创新超越。制定医药产业对标参考指标,举办医药产业企业对标培训班,省级重点抓好华药集团、石药集团、以岭药业、神威药业、石家庄四药等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对标。从对标入手,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管理、工艺管理、操作管理、原料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营销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节能降耗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八)加快医药产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
    根据国家《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年)》、《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中药材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河北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目标(2009—2015年)》,以及国家和省“十一五”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研究成果,加强对我省医药产业调查研究,摸清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开展对“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形势、产品结构、产业布局、产业聚集区、质量品牌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和目标,研究制定《河北省医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加快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7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制定规划编制框架,召开编制工作会议,10月前完成专项规划初稿;12月前,征求有关单位、部门以及各设区市意见;2011年1季度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9]45号)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政策部署,指导企业将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生物医药产品的,应优先购买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积极落实国家对生物医药企业技术研发费的优惠政策,推动我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政策的宣贯,指导企业做好准备,督促企业加强软硬件技术改造,尽快达到国家要求。
    (二)扶持省内优势企业和优质药品
    继续支持省内优质医药产品生产,积极帮助重点医药企业重点医药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产业发展资金、省科技发展资金要对生物医药、制剂新品种等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医药产业园建设予以优先支持。继续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单独定价等方面对省内优质产品予以倾斜支持。适时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争取金融资金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势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积极为中小医药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
    (三)加快企业改革和大集团建设步伐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优化股本结构,鼓励国内外大集团对我省医药企业进行联合、兼并、重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企业运行机制。扶持培育石药集团、华药集团、以岭药业,神威药业、石家庄四药、太阳石(唐山)药业、承德颈复康等优势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企业。
    (四)推进品牌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我省医药产业品牌建设,扶持华药、石药、神威药业、以岭药业、石家庄四药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做强,培育新的中国驰名商标。支持注射用青霉素、维生素C、维生素B12、环孢素软胶囊、大输液系列产品、金莲花胶囊、参松洋参胶囊、复方丹参含片等争创省名牌产品和优质产品,力争达到15项以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及早出台我省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地方标准。
    (五)加强对医药行业统计和监测
    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医药行业统计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08]41号)精神,省医药行业协会要加强医药行业运行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医药行业统计、监测系统,密切监测行业生产、投资和市场供求的变化趋势。做好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搞好医药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反映行业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六)强化协调联动和工作调度
    进一步完善省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和振兴规划目标的实现。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谋划,指导、协调、督促重点项目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产达产;要积极谋划新开工一批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召开产业振兴规划落实情况调度会。请各市分别于下季度第1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振兴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项目及新增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1年申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技术改造项目将以此为依据,不在此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附表:《河北省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0年拟投产、新开工和续建项目表》(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