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传[2010]49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纺织工业、轻工业、医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实施意见,科学制定2010年度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同时根据工信部《2010年重点产业(纺织、轻工、医药)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指南》,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国家支持,现对纺织、轻工、医药行业重点项目进行调度,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通知后尽快与省厅联系,以便发送各市重点产业(纺织、轻工、医药)振兴项目表电子表格,并请各市收到表格后认真填写,务于2010年4月22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处 谢雨晨
电话:0311—87908717(传真)
邮箱:xyc@ii.gov.cn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