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10年07月26日

冀工信明传〔2010〕99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47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重金属工业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是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实现工业行业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重金属工业企业调查摸底工作,主管局长要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摸清底数。重点调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池和皮革等涉重金属行业工业企业,组织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调研表(加盖企业公章),做到底数清楚。
  三、各单位将工业企业调研表和分类整理后的工业企业汇总表,于8月10日前报送我厅节能处,电子版(包括汇总表和调研表)发送至hls@ii.gov.cn
  四、相关表格可从我厅网站/news/jnhb/中下载。
  联系人:郝立顺   0311-87800251(传真)
  附件:1.涉重金属工业企业汇总表
    2.涉重金属工业企业调研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