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时间:2011年05月12日

冀工信运行〔2011〕19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切实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超半,就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全年目标任务
  全省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省政府提出了“力争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在全国排名前移一位”的目标。各设区市工信局、沧州市石化局要对照新的目标任务对现有工作目标进行调整,集中精力,确保完成。为指导各市工作,综合考虑近三年各市增加值在全省总量的占比,省厅对全省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一万亿元的目标进行了分解,请参照落实。
  二、加强对亿元以上企业重点帮扶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省、市、县三级工信系统加强重点企业帮扶。省厅负责超百亿元企业和重点行业排头兵企业帮扶,建立处室和厅领导联系71家重点企业责任制,请各市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组织企业加强与省厅沟通联系。各市、县分别对主营业务收入超十亿元、超亿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各市负责将1-10亿元企业名单分解到各县(亿元以上企业名单见附表3,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一企一策,及时深入企业,跟踪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市要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特别是目前规上企业数量偏少的市要及时与统计部门沟通,要紧紧把握5、8、10三个月统计系统调整入统企业的时机,做到应统尽统。对停产半停产或亏损微利企业,要积极帮助其进行适应性调整,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扭亏增盈。
  三、积极开展2010年应竣工重点工业项目投产达效专项行动
  为落实省领导提出的“确保去年应竣工项目今年上半年全部竣工投产,确保今年计划竣工的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要求,全省将集中于5-6月份两个月的时间,开展促进竣工重点工业项目投产达效专项行动。各市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立分包责任机制,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强化跟踪服务, 加强现场督导,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任务落实和完成。省厅将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和协调。请各市按现有运行机制于5月25日前将2010年应竣工重点工业项目投产达效专项行动情况报厅运行局。
  四、大力开展不同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
  在各市认真组织、积极配合下,全省重点项目和企业融资对接会取得良好效果,初步统计共签定贷款和融资协议意向522项,涉及金额690.5亿元。各市要及时了解信贷合作协议履行情况,密切跟踪会议落实效果,确保信贷资金切实发挥应有效应。要积极落实全系统运行工作机制中的各项要求,把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困难作为今年帮扶企业的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融资需求信息定期采集筛选机制,定期采集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并定期报送厅运行局。同时,在本区域内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银企对接, 创新措施,广辟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助力企业缓解流动资金贷款难题。
  五、认真落实全省工信系统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机制
  4月初《关于建立全省工信系统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印发后,各市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行动,各项工作完成较好,上报月度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和各类报表,动态信息数量明显增加,目前已报送各类信息近30条。承德、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衡水、邯郸、张家口、沧州、邢台市工信局和沧州市石化局各项工作落实得较好,石家庄、秦皇岛、衡水、唐山工信局和沧州市石化局报送的信息被《工业经济运行动态》采用。个别市局未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报表,信息报送也不够及时,给全省相关统计工作带来影响(见附表4)。
  加强全系统运行工作机制建设,是当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全省运行监测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请各市务必重视起来,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报表、信息。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市工作情况。

  附件:1.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万亿”目标测算表
    2. 省级重点企业处室分包责任表
    3. 各设区市超万亿元、超10亿元企业名单
    4. 全省工业运行系统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