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十二届“高交会”期间举办“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题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时间:2010年06月30日

冀工信节〔2010〕264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环保产业协会、省节能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十二届“高交会”期间举办“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题馆”的通知》(工信厅办〔2010〕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然选择。组织好我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参展,既是集中展示和宣传我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企业发展成果的机会,又是我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企业拓展市场的良机。各市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参展的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次组织参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调动本地区的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企业的参展积极性,按照《通知》要求,协调组织本地区具有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的企业参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抓好落实。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抓紧进行征集、筛选,务于7月15日前将参展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袁  园  
  电  话:0311-87800251  13931857101
  邮  箱:yuan19821015@126.com

  附件:关于第十二届“高交会”期间举办“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题馆”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