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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冀工信承字〔2024〕第231号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627号建议的答复
尤志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省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智能网联汽车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交通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业态,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交通方式变革、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将对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效率,实施城市低碳出行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作为新生事物的智能网联汽车,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动驾驶技术,需要以积极稳慎、确保安全为前提,坚决防范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
目前智能网联汽车主要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另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中,四部门制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设计验证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测能力及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过程保障要求、测试验证要求等进行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3月21日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指导省内各地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示范应用。
《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搭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重点实现无人系统智能技术的突破,建设开放式智能网联车示范区,支撑无人系统应用和产业发展”。近年来,雄安新区坚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路线,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构建了“人、车、路、云”协同的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环境,现已建设完成覆盖容东片区全域12.7平方公里、153公里的数字道路,并逐步推进启动区、容西片区、高铁站枢纽片区和雄东片区数字道路建设,配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等,实现主要建成片区数字道路全覆盖、总里程突破500公里。
雄安新区结合新区发展实际先后出台多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创新政策,2021年发布《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首次对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2023年,《河北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实施意见》《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先后出台,进一步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试点等建设工作,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
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正处于从测试、验证,转向多场景示范应用、商业试运营阶段,目前我省暂未出台有关智能网联汽车准入方面的立法。为保障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政办发〔2024〕1号),《河北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已列入2024年地方性法规项目三类项目,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计划安排,支持雄安新区做好相关调研工作,推动条例出台。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3日
领导签发:
郝莉笑
联系人及电话:
高晓军 0311-87800069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