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3〕132号)要求,经沧州、邢台市政府申报、专家现场审核和省有关部门确认,现将河北邢台旭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和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扩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
联系地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联系电话:0311-87803219
附: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化工园区扩区情况表
| 序号 | 园区名称 | 所在市 | 原认定面积(公顷) | 扩区后面积(公顷) | 扩区后四至范围 |
| 1 | 河北邢台旭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 邢台市 | 328.49 | 387.27 | 白马河以西区域:东、南、西边界为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东边界、南边界、西边界,北至东升大街南侧道路红线;白马河以东区域:东至石相村052乡道,南至河北易安燃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南边界,西至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西边界,北至107国道。 |
| 2 |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 | 沧州市 | 443.26 | 537.69 | 东部片区:东至八排干明渠,西至沿海高速,北至东排干明渠,南至一横路;西部片区:东至沿海高速,西至五经路与四经路,北至东排干明渠,南至一横路与三横路西延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