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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冀工信节函〔2026〕12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做好我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节能降碳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及能量系统优化、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鼓励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期间接受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企业持续开展跟踪和服务,系统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实施。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市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和符合节能降碳诊断范围、有节能降碳诊断需求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制定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石家庄市、唐山市原则上不少于20家,其他设区市原则上不少于15家,定州、辛集市原则上不少于6家,雄安新区自行确定诊断数量。

  (二)指导双方精准对接。为提高诊断服务质量和效果,前期我厅组织遴选了河北省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资源池(见附件2),请各市按照双方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好有诊断需求的企业与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对接联系,提升诊断效果。鼓励不在资源池内但具备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能力的机构为我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承担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编制高质量诊断报告并及时移交受诊企业,并同步上传至“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要强化工业节能降碳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模式。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

  (二)强化过程跟踪。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要加强服务过程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提升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搭建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推动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服务闭环。

  (三)做好结果应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已有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诊断措施建议,持续实施节能降碳降碳技术改造。做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推广共性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

  联系电话:袁天宇  0311-87800251

  附件:

  1.2026年度XX市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河北省工业绿色低碳服务机构资源池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