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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装备工业处

冀工信装函〔2026〕8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2025年,在各级政府的有力指导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我省共评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85个。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电力装备、船舶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为代表的战新和高端产品有29个,占34.1%;单台(套)价值在千万元以上的产品有19个,占22.4%,向战新、高端产业转型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居于省级第一梯队行列。各设区市产品评定数量前3名的是唐山市(29个)、石家庄市(19个)、廊坊市(11个),雄安新区首次评定3个,承德市、衡水市和邯郸市(各1个)还有很大努力空间;定州市和辛集市均无。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产品,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具有极高的品牌效应和生命线地位作用。为充分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25〕168号,见附件1)要求,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材料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评定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其中,《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县级工信部门要加盖公章),8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每项产品纸质和PDF版各1份,U盘)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意见,以及本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和WORD版各1份)一并报送省厅。省厅于9月中下旬组织评审和公示,并更新发布产品目录公告。

  2.广大企业要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重点是国家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不得跨领域)、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品图片等,均要清晰地彩色扫描复印。其中,外资企业中方要占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参数要用数字表述,产品申报名称要与销售合同、发票名称保持一致(不一致者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依据且有用户的证明),销售发票是报账联彩色扫描件(二维码要清晰),企业发明专利要汇总成表且与申报产品高度相关,共有专利要征得共有方同意申报的协议,无特重大安全事故和信用不良等事项(否则取消申报资格),产品必须交付用户后方可申报,已评为首台(套)产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产品要精准指向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不得以工程、项目等名义将核心装备和附属配套设备打包虚增价值申报(否则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每份材料在目录中要列明且精准指向具体页码,不得以附件名义笼统标注而影响评审。

  二、其它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将申报通知至广大企业,为企业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讲解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初审把关。

  2.广大企业要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地准备材料,绝不弄虚作假。因材料准备不认真、不充分、不清晰、故意涂改信息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影响评审的,后果由企业自负;因未评上恶意诬告诽谤的,严肃追究企业责任。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影响企业申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政府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姜秀良  电话:0311-8790254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的通知

                 2.XXX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示例)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