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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石家庄日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将围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和服务链,推动“双创”组织创新和模式创新;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引领作用强、市场活力足的“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新模式、新经验,推动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带动高质量就业,为“4+4”产业发展提供新引擎。

按照建设主体不同特点,市“双创”示范基地分为区域、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三类。我市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建设绩效评估,总结分析“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对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示范基地,积极宣传推广其经验做法,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工作进展慢、绩效不佳的示范基地,将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仍未改善的将取消其称号。

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在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中,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环境、行政和服务环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改革,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成长搭建便捷、高效、低成本投融资服务;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专业化、网络化“双创”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

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

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

按照《实施方案》,高校及科研院所“双创”示范基地将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围绕培育新动能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创业创新科研教育改革,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化、体系化。落实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创业创新人才。

同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入落实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改革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促进创业创新资源和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技术交流、通用技术合作研发等平台。

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指导企业制定建立适应创新发展的企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创新体系;积极试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发挥自身特长开展技术创新、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服务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手段,向社会开放供应链,提供财务、市场、融资、技术、管理等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同时,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支持。

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企业产业链和技术发展方向,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资源,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建设1家以上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