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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问题
编号
202503260901059119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4-21 19:04:03

留言内容

您好领导,想确定一下,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现在执行的还是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中要求的研发费用比例吗,收入小于5000万,占比5,收入在5000万到2亿之间,占比4,收入在2亿以上,占比3。有最新的政策文件更新吗?

回复内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处回复:
您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仍依据“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研发费用占比要求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