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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佐证材料里关于研发费审计报告的问题
编号
202505021444237712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5-13 15:08:22

留言内容

请问老师:佐证资料中提到“审计报告中如不能体现研发经费金额及相关研发指标数据,需提供近两年研发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财审报告损益表中如果有研发费数据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另外做研发费专项审计了?

回复内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
如果审计报告中体现研发活动全过程,包括研发项目、研发费用明细等情况,能有效反映企业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就不需要再做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0311-87802550)。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