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咨询废旧钢铁项目立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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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2024082914500878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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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
处理时间
2024-09-11 14:3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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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内容已隐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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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的关注和支持。铸锻件用合金钢坯及锻件制造项目属于铸造项目,不属于废钢铁加工项目,不能申报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准入公告。如企业属于废钢铁加工企业,自愿申报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规范条件准入公告,企业的设立和布局、规模工艺和装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均符合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方可申报。再次感谢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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