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拒不支付中小企业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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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2025120508500069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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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
处理时间
2025-12-09 14: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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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我单位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中标曲阳县燕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BOT项目,中标后按协议要求成立了保定市政泓环保科技公司去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完成了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和实施,并且完成污水处理厂土建主体和外网管道全部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了一部分。 2023年5月份因多方原因,经曲阳县政府同意,双方签订了终止协议(后附)。 按照终止协议约定,2023年6月份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工程已施工的工程量及合理投资进行了评审,后付评审照片,约4000万元,其中包含约1200万人工费。 截止目前,项目终止协议已接近3年,曲阳县财政局始终不给出具正式的评审报告,并且住建局不支付任何费用,造成公司资金紧张,特别是人工费无法支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我公司面临倒闭。恳请相关部门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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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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