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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厂项目是否存在复审
编号
202404111343528152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4-16 17: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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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回复:
感谢您对绿色工厂的关注和支持!按照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绿色工厂实施动态管理,国家、省、市层面绿色工厂应在每年4月15日前在工信部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上报年度绿色制造相关指标,经工信部审核通过后继续保持相关层面绿色工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