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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 来源:人事教育处

  根据河北省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单位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4月13日、4月14日(8:30—12:00,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316室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725

  三、审核内容

  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 工作经历证明。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及可按期毕业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1份。请提前复印相关材料。

  2. 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证件审核,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bgxtrsc@163.com。

  3. 在证件审核中,发现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资格。

  4. 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放弃证件审核声明.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

  2026年4月9日